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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5153-2014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

发布时间:2022-10-25 16:01:00来源:南京汉墨电气有限公司

前 言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行业标准计划的通知》(发改办工业[2008)1242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DL/T 5153- -2002 进行修订。

本标准修订后共有9章17个附录,保持了2002年版本的基本框架,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针对《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 -2002对600MW以上机组,特别是1000MW等级机组的厂用电设计覆盖不甚全面的情况,结合国内近几年近百台1000MW级机组的设计及近50台运行的经验,对原条文作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2.新增了“厂用电负荷分类”、“厂用电的电能质量”、“谐波抑制”等章节,以适应厂用电设计面临的新情况。

3.修订着重对厂“用电负荷分类、厂用电压等级、高低压厂用电,系统中性点接地方式、高压厂用电接线方式、厂用电负荷统计、高压备用电源的设置和引接等厂用电设计的重点环节作了更新和补充,使本次修订后的条文对当前大容量火电机组的厂“用电设计更具规范性和指导性。

4.修订新增了厂用负荷统计中用于统计互为备用的低压变压器计算负荷的条文,可优化高压厂用变压器的容量;对装设发电机断路器时的高压备用电源设置和引接、高压厂用变压器、高压启动/备用变压器的调压方式作了更为灵活的规定;在厂用配电装置布置中加入了目前较常用的中置式高压开关柜的相关布置要求。

5.附录A对设计厂用电率,在原公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按机组实际运行工况,并进行时间加权分段统计的估算方法;附录B更新了锅炉、汽机专业的负荷名称;附录M、N更新了低压厂用电系.统短路电流表和曲线,加人了2500kVA干式变压器的相关应用。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替代《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定》DL/T 5153- -2002。

本标准由国家能源局负责管理,由电力规划设计总院提出,由能源行业发电设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电力规划设计总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安德路65号,邮政编码:100120)。


总则

1.0.1 为了使火力发电厂交流厂用电系统(以下简称厂用电)的设计满足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适用的要求,制定本标准。

1.0.2 厂用电设计应贯彻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确保发电厂“运行、维护人员的人身安全和重大设备安全。

1.0.3 本标准适用于汽轮发电机组容量为125MW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的凝汽式火力发电厂,也适用于50MW级及以,上新建供热式机组的热电厂。

1.0.4厂用电设计要同时考虑全厂发展规划和分期建设的情况,以达到安全可靠、经济适用、符合国情的要求,在设计中应积极慎重地采用经过运行考验并通过鉴定的新技术、新设备。

1.0.5 对于数量为2台及以上、单机容量为200MW级及以上的机组,宜保持各单元厂用电的独立性,减少单元之间的联系,以提高运行的安全可靠性。

1.0.6 厂用电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术语

2.0.1设计厂 用电率

design auxiliary power rate 

是全年机炉发电和供热所需的自用电能消耗量分别与同一时期对应机组发电量和供热量的比值,是在设计阶段衡量、评估为满足整个发电和供热工艺流程而配置的辅机自用电能消耗量的指标。

设计厂用电率可按本标准附录A的方法估算。


具体参考pdf文件:

DLT 5153-2014 火力发电厂厂用电设计技术规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