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1348-2019民用建筑电气设计标准.正文.书签版
发布时间:2022-10-26 08:17:00来源:南京汉墨电气有限公司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3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 [2013] 6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和国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 16- 2008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总则; 2.术语和缩略语;3.供配电系统; 4. 变电所; 5. 继电保护、自动装置及电气测量; 6.自备电源; 7. 低压配电; 8. 配电线路布线系统; 9. 常用设备电气装置; 10. 电气照明; 11.民用建筑物防雷; 12.电气装置接地和场所的电气安全防护; 13. 建筑电气防火;14.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5. 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接收系统;16. 公共广播与厅堂扩声系统; 17. 呼叫信号和信息发布系统;18.建筑设备监控系统; 19.信息网络系统; 20.通信网络系统;21.综合布线系统; 22. 电磁兼容与电磁环境卫生; 23. 智能化系统机房; 24. 建筑电气节能; 25. 建筑电气绿色设计; 26.弱电线路布线系统。
本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是:
1.取消了锅炉房热工检测与控制-章;
2.增加了建筑电气节能、绿色建筑电气设计、弱电线路布线系统三章;
3.对保留的各章所涉及的主要技术内容进行了补充、完善和必要的修改。
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标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
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65号,邮编: 110003)。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天津市建筑设计院
中国建筑西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南建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悉地(北京)建筑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哈尔滨工业大学
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福建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市避雷装置安全检测中心
上海市防雷中心
施耐德电气(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ABB (中国)有限公司
上海高桥电缆集团有限公司
通用(天津)铝合金产品有限公司
沈阳斯沃电气有限公司
沈阳宏宇光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华凌电缆有限公司
总则
1.0.1为在民用建筑电气设计中贯彻执行国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整体美观、维护管理方便,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单体及群体民用建筑的电气设计,不适用于燃气加压站、汽车加油站的电气设计。
1.0.3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体现以人为本,对电磁污染、声污染及光污染采取综合治理,达到环境保护相关标准的要求,人居环境安全。
1.0.4民用建筑电气设计的 系统配置水平,应与工程的功能要.求和使用性质相适应。
1.0.5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成熟、 有效的节能措施,合理采用分布式能源,降低能源消耗,促进绿色建筑的发展。
1.0.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选择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产品,亦可采用标准且满足工程需求的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
1.0.7民 用建筑电气设计应采用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
1.0.8民用建筑电气设计除应符合 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参考具体pdf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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